索 引 号: | 012948050/2023-67168 | 信息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审前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审计局对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 ||
文 号: | 宁审公告〔2023〕31号 | 关 键 词: | 审计;滁河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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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审计局对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宁审公告〔2023〕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让审计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一)审计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主管部门、出资单位、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与工程价款结算有关的经济活动均属审计范围,必要时对上述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和调查。
(二)审计内容: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管理、招标投标制度履行、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竣工结算、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3年6月29日至9月28日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调查)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四严禁”工作要求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伍天云 联系电话:15380880076
监督电话:57714603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18号 邮编:210008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调查)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调查)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反映的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