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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京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03-14 14:52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19314

本报告由南京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南京市审计局网站(http://sjj.nanj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18号,邮编:210008,电话:025-89660191,电子邮箱: njssjj@nj.gov.cn)。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7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加大审计公开力度。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0余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已全部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围绕重点领域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权力清单47项,其中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1项;发布“审前公告”57个、审计结果公告11个、审计结果公告解读1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个、“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个;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南京市2018年四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审前公告

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二)聚焦审计工作重点,加大信息宣传力度。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改革开放40周年和审计机关成立35周年、推动南京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首位度、推进审计全覆盖等方面,不断加大信息宣传力度。

通过审计署网站、江苏省审计厅网站、“中国南京”网站以及《中国审计报》、《南京日报》、南京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报道审计工作情况442篇次。

审计署网站报道南京市审计局被国家档案局授予“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

《南京日报》报道南京市市审计局报告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全方位展现审计风貌。按照集约化政府网站建设的要求,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800余篇次,其中“工作动态”1322篇次、“机关党建”193篇次、“学会之窗”47篇次、“内审园地”81篇次。

南京市审计局门户网站

适应移动互联需要,推进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建设。通过政务微博发布审计信息435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审计信息197条,进一步扩大了审计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南京市审计局”政务微博,是我局在新浪注册的唯一官方微博

南京市审计局政务微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全部按时办结。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四、政务公开工作举措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出台《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全员培训,全年主办政务公开培训2次,培训80人次。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每月对网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局机关处室综合考评。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推进。2019年,我局将认真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进一步加大审计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围绕审计全覆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推动政策“废改立”等方面,不断提升审计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政策出台和重大审计结果公告发布时,同步做好解读工作。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完善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文书和答复形式,推进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南京市审计局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3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9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4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2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14

1.按时办结数

1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0

注:本表有关指标说明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