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市审计局网站

南京市审计局

当前位置:首页 > 南京市审计局 > 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南京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京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15:16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南京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高质量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中的建设性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依法审计的重要手段,服务审计监督,扩大审计影响,推动审计事业的发展,着力提升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审计监督的威慑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底,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772条;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28期、221篇。通过审计署网站、微信,省审计厅网站、微信,市政府网站以及南京日报等媒体,公开发布我局审计工作信息600余篇次。一方面,逐渐规范法定公开内容。完善我局的主要职能、内设处室以及办公地址、电话等基础信息。发布《南京市“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解读(图解)。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南京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南京市审计局网站2020年度工作报表》按照相关要求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另一方面,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及时全面公开关于2020年度南京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南京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的公告、南京市审计局关于河西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公告等4期审计结果公告。

——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精神,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规范答复流程。按照登记、拟办、批办、答复、审核、寄送、回访、归档的工作流程进行办理,做到全过程留痕;二是加强协作配合。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承办处室具体办理,相关处室配合提供材料,切实做到程序合法、流程合规、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有效提升办理工作质量;三是做好答疑解惑。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申请人,确定申请事项,情况比较复杂的,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保持沟通,及时告知相关办理情况,书面答复后再电话予以确认。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四级审查制度,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安全保密工作责任。编制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工作提示单,明确栏目维护责任处室、更新频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处室综合考核。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定期对局门户网站各栏目开展自查,重点对栏目更新是否超期、发布内容是否存在严重表述性错误、政策解读链接是否相互关联及准确有效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用户账号管理,按照时限要求修改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按照相关要求对我局门户网站界面和栏目进行了优化,进一步规范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展示形式和方式,便于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到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渠道和留言咨询平台的维护保障工作,落实专人每天查看局长信箱、网上咨询、依申请公开系统等方式提交的咨询、留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便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答复和回访,切实保障政民互动渠道畅通。定期对局门户网站进行系统检测维护,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网络系统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业务处室的指导不够,审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然存在错别字及表述不准确、不正确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一是通过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全员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审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四级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查,邀请媒体、专家、网民进行监督评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