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8050/2025-71055 | 信息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审计结果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10-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 ||
| 文 号: | 审计结果公告〔2025〕1号 | 关 键 词: | 审计;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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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25〕1号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组织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坚持以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金、重大改革任务推进为切入点,聚焦主责主业,科学规范开展审计监督,扎实推进审计工作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以高质量审计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释放政策红利,助推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聚力保障重大部署,持续增进公共民生福祉;有力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合力贯通协同监督,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走深走实,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以及江北新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资源统筹使用、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一是“零基预算”落实不到位。市本级2家单位2个项目、江北新区3家单位4个项目由于预算编制相对固化,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2025年仍对同一项目增加或维持预算,未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调整次年预算编制。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江北新区未将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按预计数编入2024年年初预算。
(二)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上级转移支付分解下达不及时。市本级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有10.64亿元,未在收到后的三十日内分解下达完毕。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拨付未直达项目单位。江北新区4个项目财政资金3370万元通过先拨付至“中转站”(管办、街道)、再由“中转站”分配至用款单位的方式进行拨付;麒麟科技创新园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未及时将收到专项资金1923.3万元拨付至相关企业。
(三)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足。一是部分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市本级公租房清算退款及项目历年结余资金共4.93亿元、江北新区项目历年结余资金0.94亿元均沉淀在财政;市财政当年收回的存量资金6.32亿元未及时盘活使用。二是结余资金、非税收入“沉睡”在板块的实体账户。江北新区下辖1个管办、1个街道尚有项目结余资金543.18万元及非税收入814.39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非税收入11131.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1817.99万元租金收入滞留企业账户,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财政资金管理政策制定不完善。一是市本级4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到期后未及时修订完善。二是江北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政策兑现覆盖面不足,产业化引导效果不明显。三是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运转类公用经费缺少约束标准,人均公用经费实际支出均高于同类型市级预算单位上限。
(五)政府债券管理不够严格。至2024年末,全市政府债务限额3822.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29.3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92.91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3661.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99.17亿元、专项债务2462.39亿元。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均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内。审计发现,部分专项债项目未按期完工。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100家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发放自查表,重点审计了12家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并对18家下属单位进行了延伸。发现各类问题金额8573.88万元,其中部门本级3457.81万元、下属单位5116.07万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支管理不够到位。5家单位709.49万元资金沉淀在单位托收户或代管资金户中,未充分盘活、发挥资金效益;2家单位停车场租金、利息等非税收入258.63万元未上缴财政;2家单位13.86万元项目支出未进行预算调整;3家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233.23万元;3家单位138.48万元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
(二)“三公”两费管理还需加强。7家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如存在行车轨迹无对应派车记录的情况、未完全落实公务用车“一车一卡”等要求;4家单位部分公车派车未通过平台;10家单位未使用公车平台进行基础管理,未将公车维修、ETC、保险、加油等事项录入平台。1家单位公务接待无接待清单、培训无签到表。
(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严格。2家单位内控采购制度不健全,未明确采购职责、程序、验收等要求;3家单位设备维保等项目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4家单位未督促合同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未对印刷材料等服务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存在工作量考核、印刷期数等与合同约定不一致问题;5家单位物业、设备采购等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方式付款。
(四)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够有力。7家单位在公车油卡、ETC卡已有大额结余资金的情况下仍超需求充值,形成沉淀资金66.99万元未发挥效益;1家单位2024年列支42万元采购6474套文创产品用于交流,截至审计日仍剩余4088套,价值17.14万元;1家单位列支6.09万元为职工租赁车位,1家单位为工作专班租赁的3个停车位阶段性闲置。
三、重大项目和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现代农业产业园、政务信息化建设、轨道交通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项目及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风险防控情况。
(一)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
2021年至2024年,我市共获批建设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共安排省级以上财政预算奖补资金3.1亿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建设规划编制不科学。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园区建设规划冲突,造成园区产业发展目标难以完成;二是农业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完善。我市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平台准入机制不完善,导致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部分建设项目未能按规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三是部分设施建成后闲置。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部分项目已建成的大棚、专家工作站等设施自竣工后一直闲置,涉及财政资金524.44万元。
(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情况。
2021年至2023年,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预算共安排29.84亿元,审计重点抽查了5个市级部门和浦口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化项目资金质效不高。3家单位6个系统部分功能模块闲置或停用;2家单位2个系统软件功能及运维内容重复报价,涉及金额78万元;2家单位9个项目建设进度慢、预算执行率低,涉及金额2544.42万元;3家单位3个信息化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涉及金额20.53万元。二是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不严格。2家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未统一扎口;2家单位5个项目未经审批自行立项;2家单位51个系统未进行定级及备案;2家单位2个系统存在弱口令,数据安全防护不足。
(三)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利用审计情况。
对我市2021年至2023年轨道交通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审计了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2家子公司。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地铁物业资源开发利用不到位。地铁物业资源主要是依托地铁线路及站点开发的物业项目。由于我市地铁物业开发起步较晚、综合开发规模化水平较低,地铁物业开发规模、物业开发收益分别为对标城市杭州的49%、22%;3个物业开发项目预留工程与线路建设脱节,影响土地综合开发效益;5个项目因拆迁缓慢、施工场地冲突等原因,建设进展滞缓。二是商业性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截至2023年末,我市地铁商业资源面积共34.33万平方米,其中4.21万平方米商业资源空置未利用。另外,在已出租商业资源中有20.05万平方米存在产证不齐、消防手续不完善等瑕疵,产生部分合同纠纷,导致租赁收入无法收取甚至被起诉赔偿。
(四)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防控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对我市2021年至2024年6月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15家国有地方金融企业以及104支国有企业发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服务实体经济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仅有备案功能,在银企需求对接阶段“撮合”作用发挥不明显;富民创业贷未按要求建立激励约束和绩效考核机制。二是部分地方金融企业合规管理存在风险。2家小贷公司抵押物管理不审慎,导致形成损失风险1000万元;1家融资担保公司反担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240.27万元代偿款存在损失风险;2支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费计提存在随意性,延长期仍收取管理费。三是部分金融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1家融资租赁公司未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重大管理交易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1家市属国企和1个区的各级国企普遍未建立基金管理人选择制度。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农业绿色发展、高标准农田、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与幸福河湖建设等三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市农业绿色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20年至2023年,各级财政共安排农业绿色发展相关资金17.31亿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稻油轮作约束性任务未完成。4个区部分年度稻油轮作约束性任务未完成;二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个区水稻生态补偿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不及时,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2个区24个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未按期完成,涉及财政资金7187.69万元,影响项目投资绩效。三是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4个区项目资金5316.6万元拨付不及时、滞留沉淀在区财政或街道;4个区审核把关不严,对6个项目多补助财政资金共62.41万元。
(二)高标准农田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2021年至2023年,全市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67个、批复投资5.4亿元,截至审计日,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4.59亿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建设项目未按期完成。由于建设单位组织不力或前期调查不到位,4个区16个项目未按期完工,涉及批复投资1.55亿元。二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4个区9个项目存在变更未报批、先施工后审批、未按变更内容实施等问题;2个区2个项目道路厚度不达标、有裂缝;2个区2个项目沟渠施工存在质量缺陷。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2个区15个项目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涉及金额1.92亿元;3个区35个项目未办理项目资产登记入账手续,涉及金额4.08亿元。
(三)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与幸福河湖建设专项审计情况。
2021年至2024年,我市共安排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生态修复治理等财政资金共57.61亿元,审计重点抽查了市本级、江北新区、建邺区、江宁区等。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排水监管不到位。由于属地管理部门排查督改不及时,两个地区16户无证排水户污水直排市政管网。二是专项资金沉淀闲置。一个区雨水管网清疏检修财政专项资金6771.87万元分别在区水务局基本户和代建单位账户闲置近两年。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一个区8个项目施工合同设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0%,不符合住建部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0%的要求;一个区3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和上报不及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为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投资审计监督保障、规范促进和决策参谋作用,组织实施了扬子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等6个重点公共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核减投资4.89亿元;开展了2021年—2023年市属国有平台暨江北新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江北市民中心、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等30个项目。
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前期论证不充分。江北市民中心项目前期方案深度不足,建成投用后预期目标未能实现,前3年实际运营收入(含税)0.97亿元仅为可研预期收入22%。二是建设程序不合规。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项目在未完成竣工验收情况下,将7栋科研实验楼出租并投入使用。三是招标文件编制不精准。不动产档案馆项目幕墙工程招标清单中钢骨架工程量偏差率较大;和燕路过江通道工程(南段)招标清单中结构健康监测设备、仪器漏项。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绩效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对市国资委及其监管的14家市属集团、市文资办及其监管的4家市属集团2021年至2023年投融资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11家市属企业。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股权投资管理不严格、绩效不高。2个企业的3个股权投资项目未履行主管部门报批程序;2个企业实施的2个投资项目协议涉及保底收益、竞业禁止等条款未执行到位,导致国有权益受损381.26万元;1家企业的2个股权投资项目未开展期间损益审计,期间收益未结算收取。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不规范。3个企业实施的9个项目未取得概算批复、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3个企业实施的6个工程及采购项目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或“未招先定”的情况。三是融资及债务管理存在风险。2个企业超持股比例或协议约定向7家合资子公司提供借款;5个企业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高位,部分超过70%警戒线水平,债务风险较高,还本付息压力增大。
(二)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2022年至2025年实施的市级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对163家单位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了审计。近几年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有待夯实。3家单位未定期开展资产盘点,38家单位办公设备等资产未入账。6家单位购置资产未编制资产配置计划,8家单位未将购买的资产编入政府采购预算,3家单位未按资产配置计划数量、类型购置资产。13家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二是单位资产使用有待规范。3家单位个别土地、房产被占用,3家单位房产等闲置,4家单位房产等出租未履行审批程序,3家单位未及时收取租金69.74万元,4家单位未及时将租金368.35万元上缴财政。在建工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5家单位已投入使用工程未及时转入资产核算,3家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三是单位资产处置有待加强。2家单位资产处置流程不合规,未经党委会集体讨论,未公开征集受让方或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售;4家单位未及时将资产处置收入120.49万元上缴财政。
七、审计建议
(一)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力激活经济增长新活力。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目标稳定财政收入,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多管齐下拓增量、挖存量、控变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剔除低效无效支出,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二是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实效性,通过优化财政资金分配和引导机制,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推动产业政策落实落地,助力产业升级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推动重大项目提速增效。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全周期管理,健全农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提升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的规范化水平,严把工程质量关,切实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
(二)深化改革聚焦重点,切实筑牢风险防范硬屏障。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巩固国企改革成果。持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国有资源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促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企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三是着力防范债务风险。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资源,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的建设实施,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三)统筹发展厚植民生,精心织就城乡保障暖网络。一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大对乡村建设行动投入力度,完善乡村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后续管护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质效。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决策部署,推动幸福河湖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到位,加大源头系统治理,强化风险防控和常态长效治理,确保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安全。三是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的相互协调,提升轨道交通资源综合开发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严守红线强化约束,全面构建财经纪律大格局。一是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要求,抓好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二是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全流程监管机制,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管理,切实防范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加快推进资产统筹盘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三是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深化源头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建立起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联动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惩处,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严守财经纪律“高压线”。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548号